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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党内情况通报制度
  • 发布日期:2013-04-24 10:27信息来源:威海市住房公积金访问次数:字号:[ ]

     在深入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过程中,为切实保证党员对党内重大问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确立党员在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主体地位,全面推行了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党内情况通报的主要途径和内容为:  

    一、定期或不定期的会议通报。按照要求,并根据实际情况,每季度一次定期召开党代会或党员大会,遇到突发事件或传达上级的最新精神和紧急任务,可以不定期的召开会议。会议内容主要是通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定,传达上级党组织和本级党组织的工作思路和重大决策事项,同时包括本级党组织负责人的述职、述廉。  

    二、公示通报。根据需要公示的范围,利用公示栏、公开窗等宣传阵地,向党员群众通报有关情况。主要内容有干部考察公示、重大事项决策情况、发展党员、党员奖惩等党务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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