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机关党支部班子健全团结、民主高效,充分发挥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支部任期届满,三个月内完成换届改选工作。 二、支部班子配备齐全,支部委员缺额要及时补选。 三、支部内部分工要明确清楚,协调有力。 四、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问题必须经支委会集体讨论决定,严禁个人说了算。 五、党员领导干部要编入党小组,过双重组织生活。要积极参加党小组活动和党员大会,全年参加党小组活动不得少于8次,参加党员大会不得少于2次。 六、支部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支委民主生活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