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威海市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申请表》1份。
(2)职工离职(辞职、辞退、开除、停薪留职、下岗、服刑等情形,下同)的,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离职原因证明原件。
(3)单位撤销(破产、解散、倒闭等情形,下同)的,提供单位撤销原因证明原件。
(4)辖外调出、辖内转出、死亡、失踪、出国定居的,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证明原件。
(5)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可直接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