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作用,支持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决定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现将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最高贷款额度。借款申请人和配偶均符合申贷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提高到80万元;借款申请人本人符合申贷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提高到50万元。
二、调整可贷额度。可贷额度由借款申请人和配偶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0倍提高到30倍。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威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