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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威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服务指南
  • 发布日期:2024-11-12 09:53信息来源:威海市住房公积金访问次数:字号:[ ]


    一、事项名称

    威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

    二、联办事项

    1.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及信息查询;

    2.个人身份信息及居民户口簿信息核验;

    3.婚姻信息核验;

    4.征信信息查询;

    5.个人住房贷款审批;

    6.借款合同面签;

    7.房地产交易税费申报;

    8.房地产交易税费缴纳;

    9.不动产预告登记;

    10.不动产抵押登记或抵押预告登记;

    11.不动产转移登记;

    12.公积金贷款发放;

    13.公积金按月冲还贷签约。

    三、设定依据


    序号

    具体事项

    设定依据

    责任部门

    1

    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及信息查询

    《威海市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威住建通字〔2024〕75号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

    个人身份信息及居民户口簿信息核验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

    市公安局

    3

    婚姻信息核验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

    市民政局

    4

    征信信息查询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

    市人民银行

    5

    个人住房贷款审批

    《威海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实施细则》(威住[2021]14号)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6

    借款合同面签

    《威海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实施细则》(威住[2021]14号)

    7

    房地产交易税费申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市税务局

    8

    房地产交易税费缴纳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9

    不动产预告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0

    不动产抵押登记或抵押预告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11

    不动产转移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12

    公积金贷款发放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13

    公积金按月冲还贷签约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四、实施机构

    1.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市公安局

    4.市民政局

    5.人民银行威海市分行

    6.市税务局

    7.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五、法定办结时限

    15个工作日

    六、承诺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七、结果名称

    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借款合同

    八、结果样本

    九、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申请材料

    (一)购买新建商品房申请材料清单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介质

    来源渠道

    份数

    备注

    1

    申请人身份证明

    原件

    纸质/电子

    申请人自备/联网查询

    申请人及配偶各1份

    期房选择第三人住房抵押的需第三人提供身份证

    2

    申请人婚姻证明(结婚证、同户籍户口簿、离婚证、法院判决等)

    原件

    纸质/电子

    申请人自备/联网查询

    1份

    多孩子女家庭的提供户口簿或出生证明等证明材料

    3

    商品房(预售/现售)合同

    原件

    纸质/电子

    申请人自备/联网核查

    1份


    4

    预付购房款票据(期房)或增值税和契税发票(现房)

    原件

    纸质

    申请人自备

    1份


    5

    不动产权证

    原件

    纸质/电子

    申请人自备/联网核查

    1份

    现房提供。期房选择自有他处房产或选择第三人房产抵押的提供。期房由开发商提供阶段性担保的不需提供。

    6

    银行卡(I类)

    原件

    纸质

    申请人自备

    1份


    (二)购买再交易住房(二手房)申请材料清单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介质

    来源渠道

    份数

    备注

    1

    申请人身份证明

    原件

    纸质/电子

    申请人、卖房人自备/联网查询

    1份


    2

    申请人婚姻证明(结婚证、同户籍户口簿、离婚证、法院判决等)

    原件

    纸质/电子

    申请人自备/联网查询

    1份

    多孩子女家庭的提供户口簿或出生证明等证明材料

    3

    房屋买卖合同

    原件

    纸质/电子

    申请人自备

    1份


    4

    卖房人的房屋所有权证

    复印

    纸质/电子

    卖房人自备

    1份

    不动产权证

    5

    买卖双方银行卡(I类)

    原件

    纸质

    申请人、卖房人自备

    1份


    6

    增值税发票和契税发票(买/卖方)

    原件

    纸质

    申请人、卖房人自备

    1份

    申请人可通过线上渠道自行上传

    十一、办理流程

    威海市住房公积金各服务大厅窗口办理。

     

     

         十二、受理条件

    (一)购买新建商品房受理条件

    1.具有稳定的职业收入,信用良好。

    2.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

    3.住房公积金账户没有被冻结或封存。

    4.在威海市辖区以内购买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住宅用地的自住住房。

    5.须同意以所购住房的全部产权作贷款抵押。

    6.期房预售合同自签署之日起不超过3年;现房不动产权证和契税完税证自签发之日起不超过1年。

    7.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申请人,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的20%;第二套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第三套不能申请。

    8.申请人和配偶须授权管理中心在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个人信用状况。

    9.未使用或仅使用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

    (二)购买再交易住房(二手房)受理条件

    1.具有稳定的职业收入,信用良好。

    2.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

    3.住房公积金账户没有被冻结或封存。

    4.在威海市辖区以内购买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住宅用地的自住住房。

    5.须同意以所购住房的全部产权作贷款抵押。

    6.不动产权证和契税完税证自签发之日起不超过1年(卖方如不确定买方申贷资格,房屋交易前双方可到服务大厅进行咨询)。

    7.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申请人,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的20%;第二套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第三套不能申请。

    8.申请人和配偶须授权管理中心在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个人信用状况。

    9.未使用或仅使用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

    十三、办理形式

    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

    (一)线下申请。申请人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服务大厅窗口提出申请。

    (二)线上办理。登录山东省政务服务网http://www.shandong.gov.cn/col/col94091/——“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个人“一件事”模块——“置业”模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模块,选择“威海市”站点办理。

    、办理地点

    1.市区(环翠区)服务大厅:山东省威海市塔山中路317号威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H2-11号,13-15号综合受理窗口

    2.高区服务大厅:山东省威海市高区山大路15号一楼大厅1-9号,11号综合受理窗口         

    3.经区服务大厅:山东省威海市经区东海路6号景泰国际大厦东侧一楼大厅1-7号综合受理窗口  

    4.临港服务大厅:山东省威海市临港区江苏东路10-1号一楼大厅1-4号综合受理窗口   

    5.文登服务大厅:文登区米山东路西17-1号一楼大厅1-7号综合受理窗口  

    6.荣成服务大厅:荣成市阳光财富广场6号一楼大厅1-5号,7-8号综合受理窗口      

    7.乳山服务大厅:乳山市胜利街69号一楼大厅 1-2号,4-5号综合受理窗口

    8.石岛服务大厅:荣成市凤祥路6号石岛开发区中石化加油站南一楼大厅1-3号综合受理窗口    

    十五、办理时间

    市区(环翠区):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高区: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经区: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临港区: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文登: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荣成: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乳山: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石岛: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十六、咨询电话

    0631-123290631-5323803(全市统一咨询电话)

    十七、监督电话

    0631-12345

    十八、事项类型

    联办事项

    十九、快递物流

    1.借款合同支持物流快递。借款人在申请借款时与中心书面约定可邮寄送达或自行到公积金服务大厅受理窗口领取。

    2.发票和不动产权证到不动产登记大厅领取。

    二十、网上收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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