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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优化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通知》有关问题解释
  • 发布日期:2025-10-20 11:29信息来源:威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访问次数:字号:[ ]

    一、房屋所有权人及配偶双方父母、子女如何认定?

    答:指房屋所有权人的父母、房屋所有权人配偶的父母,以及房屋所有权人和配偶的子女。需提供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等能够证明亲属关系的有效证明。

    二、父亲和儿子在威海公积金中心缴存公积金,母亲在外地缴存公积金,儿子在威海市全款购买一套新房,能不能提取父母的住房公积金?

    答:如父亲没有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可以申请提取他的公积金。母亲在其他地区公积金中心缴存,要按当地公积金提取政策办理。需提供相关申请材料及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等能够明确亲属关系的有效证明。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实际支付的购房款。

    三、父母未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子女是否可以提取其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首付款提取?

    答:不可以。所有提取人的公积金账户均需无未结清贷款。

    四、一年内多次提前部分偿还商业贷款,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缴存人及配偶在办理完毕提取部分偿还商业贷款业务后,一个自然年度内(1月1日至12月31日)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夫妻双方年度合计提取额不超过本年度实际还款本息总额。

    五、更新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如何提取?

    答:房屋所有权人、房屋所有权人的配偶及双方父母和子女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既有住宅进行电梯更新时,房屋所有权人、房屋所有权人的配偶及双方父母和子女在更新电梯缴款之日起一年内,一次性申请提取公积金,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出资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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