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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优化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2025-10-20 16:46信息来源:威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访问次数:字号:[ ]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住房公积金促消费专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鲁建金字〔2025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民生保障作用,更好地满足缴存人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减轻缴存人住房消费负担,结合我市实际,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制定本通知。

    二、决策依据

    1.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2.《山东省住房公积金促消费专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鲁建金字〔20254号)

    3.《威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

    三、主要内容

    本次政策优化共包含五项具体内容。

    (一)放宽购房提取对象范围

    房屋所有权人符合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提取对象范围从原先的房屋所有权人其配偶,放宽至其双方父母、子女。

    (二)放宽首付款提取对象范围

    房屋所有权人符合购房首付款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提取对象范围从原先的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放宽至其双方父母、子女。同时,放宽异地购买自住住房首付款提取限制。

    (三)放宽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对象范围

    为支持城市更新和老旧小区改造,既有住宅加装或更新电梯提取对象范围从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双方父母,扩大至其子女,提取总额不超过个人实际出资额。

    (四)新增提前部分偿还住房商业贷款本息提取额度的情形

    偿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缴存人,在办理提前部分还款业务后,可申请提取当年偿还商业贷款还本付息额和提前部分还款金额。每个自然年度提取一次,夫妻双方年度合计提取额度不超过本年度的实际还款本息总额。

    (五)注意事项

    1.为确保政策执行的规范性,现就涉及直系亲属共同提取的办理情况统一说明如下:

    申请基本条件:申请时,所有提取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均需无未结清贷款。除常规申请材料外,还需提供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等能够清晰证明购房人与提取人之间亲属关系的有效材料。

    提取额度:所有提取人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实际支付的购房款(或首付款)。

    办理方式及频次:所有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需就同一房产的同一提取事项,同时向我中心提出申请,一次性完成提取,该事项仅限提取一次。若此前购房人及其配偶已就该房产办理过购房提取,则其双方父母、子女不能再次申请。

    2.本通知自2025102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1019日。执行过程中,如遇上级政策要求变化,按上级政策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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