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重要决策部署,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有效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10月8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人民银行威海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威海监管分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5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房地产相关政策的通知》,其中优化调整了四项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主要内容有: 一、提高最高贷款额度。借款申请人和配偶均符合申贷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由8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借款申请人本人符合申贷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由50万元提高到60万元。 二、提高多孩家庭贷款额度。二孩及以上家庭购买自住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提高20万元。即单职工缴存家庭最高贷款额度80万元,双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120万元。 三、支持高层次人才贷款需求。高层次人才购买自住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提高20万元。高层次人才以组织、人社部门认定为准。 四、优化首套房认定标准。一是缴存职工家庭申请贷款时,在购房地无成套住房的,按首套房认定;二是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按首套房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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