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力退役军人住房保障工作,支持其安居宜居,近日,江苏省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支持退役军人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 《意见》提出推进用人单位按规定为所在单位的退役军人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并按时足额缴存,维护其合法权益。推动未就业的退役军人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并缴存。优化退役军人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流程。加强对退役军人群体的调查研究,持续为退役军人提供更有特色、更加精准的政策服务。 据悉,为了让公积金优惠政策惠及更多退役军人,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设退役军人“绿色通道”,优先为其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依托1078个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和46个住房公积金工作站,提供“家门口”的公积金服务,并将未就业退役军人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范围,推动未就业退役军人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存;同时推动将账户设立纳入“军人退役一件事”平台,在其到地方报到时可同步完成设立手续。在常州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退役军人,可将部队发放给个人的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至新的个人账户,退役5年内在常州市购房且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在普通可贷额度基础上增加20万元,最高可贷140万元。 近年来,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相关部门利用退役军人返乡报到、专场招聘、技能培训等多种途径加强政策宣传,不断增强住房公积金在退役军人群体中的影响力,扩大制度受益面,已开展多场集中宣传,服务600多名退役军人。 截至目前,已有一批退役军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3818.8万元,相较商业住房贷款节约利息约852.36万元。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联合有关部门继续做好退役军人住房保障工作,支持其安居宜居,真正把实事办实、好事办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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